7742017-05-08 10:43
根据我院业务发展需要,结合医院人才结构情况,经研究决定,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,现将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应聘基本条件
(一)思想素质: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,爱岗敬业,无违法违纪行为。
(二)年龄要求:护士,30周岁以下;医生,35周岁以下。
(三)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,身体健康,能适应相关工作岗位,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(四)应聘者愿意服从医院的统一安排、统一调配。
二、招聘岗位
招聘岗位 | 专业名称 | 学历要求 | 招聘计划 | 备注 |
临床医学 | 儿科 |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| 2 | |
内科 |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| 1 | ||
妇产科 |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| 1 | 工作地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| |
内科 |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| 4 | 工作地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| |
中医 | 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| 1 | 工作地点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| |
护理 | 护理 | 专科及以上 | 20 | |
助产 | 专科及以上 | 1 |
三、报名及资格审查
(一)报名时间:2017年5月10日——2017年5月11日。
(二)报名地点:市中区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
(三)报名所需材料: 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、毕业证﹑学位证、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。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如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者,随即取消考试资格及录用资格。
(四)报名费:根据相关规定报名费50元。
四、考评办法
招聘工作贯彻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原则,采取公开报名、统一考试、体检,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。考试分为笔试、面试两个部分进行。计分方法按100分制,其中笔试占50分,面试占50分。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:1.5,笔试卷面成绩以100分计,按50%计入总成绩,以《基础护理学》、《基础医学》及相关综合知识为考试参考教材,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,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。笔试成绩公布后,从高分到低分按录取名额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。
五、考试时间及地点
笔试时间另行通知,考试地点在市中区妇幼保健院三楼会议室。
六、录取与聘用
(一)成绩公布: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,按照排名先后顺序择优录取,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。
(二)新招录的人员为医院自聘人员,工资及其福利待遇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。
医院地址:枣庄市市中区振兴北路390号
联系电话:0632-3328699(市中区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)